一、项目介绍
我县在政策范围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孤困儿童661人,仍有一部份不符合救助条件未能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政策的困难家庭儿童。
二、救助困难对象条件
具有东平户籍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符合救助条件未能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政策的困难家庭儿童。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父母长期下落不明的1年以上;(二)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下落不明1年以上;(三)父亲死亡,母亲再嫁无力抚养的。
三、项目预算
此项救助活动计划为全县50名困难儿童提供探视慰问、资源链接、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生活资助等救助。为符合条件的儿童提供一学年不少于小学生每人1000元,初中生每人2000元,高中生每人3000元的生活资助。同时发动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进行物质帮扶,链接专业社会组织进行心理辅导等服务,陪伴困难儿童健康成长。
四、发票索要说明
请电话联系县慈善总会开据捐赠票据。0538****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