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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慈善条例》60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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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16:49

来源:本站

7.慈善组织如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答:《条例》第8条规定,慈善组织获取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经有关部门确认并予以公告。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由财政、税务、民政部门联合确认,有效期3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了申报条件、程序。省财政厅、税务局、民政厅专门下发《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税〔2020〕41号),规定了确认程序,于每年12月底前联合发布名单公告,并分别在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8.慈善组织内部治理有哪些要求?

答:《条例》第9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完善管理制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就章程修改、重大投资方案、关联交易、捐赠财产用途变更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作出明确规定。《条例》第17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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